请在路途中与我为伴,
不要热情,也无需浪漫;
请在前方等我,
不要焦急,也不要厌烦,
只待于与我同行。
这是一个朋友发给我的信息,在多年以前。
信息很感人,至今每一次读都仍会被感动。
可惜只是被信息感动,
不是发信息的人。
那时我便明白一件事:
如果说会因为‘感动’而接受一个人,
那必定之前便已对对方有些许好感,
否则单单‘感动’是不足以让自己接受的。
在爱的世界里,
永远找不到‘公平’而字。
[所以,不必问:为什么他不喜欢我?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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